【质量时评】消费纠纷化解从“少跑路”开始
时间:2024-04-18 19:47 来源:中国消费者报
2023年,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投诉1740.3万件,同比增长32.8%,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投诉132.8万件,同比增长15.33%。伴随我国经济回升向好的发展趋势,消费领域引发的投诉数量也在快速增加。个中缘由,消费者维权意识提高,勇于说“不”、敢于维权,坚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应是首要原因。与此同时,投诉数量快速增加与消费环境不完善、不健全也密不可分。作为消费者的“娘家人”,“关起门来”受理投诉,“单打独斗”化解纠纷,力图破解海量投诉的维权难题,消协组织显然力有所不逮。树立问题导向、目标导向和系统思维,创新维权机制,方能找到优化消费环境、提高消费者满意度的最佳路径。
即将实施的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》明确了消费纠纷化解的5种方式,即协商、调解、投诉、仲裁和诉讼。消协组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就是要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、化解在萌芽状态,不将“进门”的消费投诉,寻找各种借口“推脱”给其他部门,以消费者呼声作为第一信号,将消费者诉求作为第一选择,从一切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出发,扑下身子、甘做公仆,不躲避矛盾、不上交问题,守牢守好自身调解“关口”,不让消费者带着遗憾“出门”,进而走上成本较高、耗费精力的行政部门或司法部门的救济之路。
新型消费海量涌现,技术壁垒高,消费投诉取证难;传统消费投诉量大面广,处理流程费时费力;大宗消费领域,经营主体规模大、实力强。面对信息不对称等障碍,消费者往往会打退堂鼓。各类维权困局一起“端上来”,消协组织怎么办?设立基层消费维权服务站,引入在线消费纠纷解决(ODR)机制,建立化解消费纠纷的绿色通道,从源头减少消费纠纷数量,在实践中不仅切实可行并且大有可为。截至2023年底,全国已经推动16.6万家重点企业引入ODR机制,累计推动18.7%的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。
不容忽视的是,由于部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,消费纠纷协商解决效率不高,造成大量消费纠纷分别涌入消协组织、行政机构、仲裁单位和司法部门。民有所需,我有所为。镇江市消费者协会的“一站式”消费纠纷化解模式令人耳目一新,不禁击节叫好。法官、仲裁员、律师、专家等各方力量轮番入驻消协架设的消费维权“服务大厅”,消费者的问题大家一起会商、联动处理,一个窗口、一次受理,一套资料、一次办结,让消费者“少跑路”,真正做到“一件事一次办”,解开了消费者心中的疙瘩,打开了提升消费纠纷调解率的一扇大门。
镇江市消协的创新实践为我们提供了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的生动样本。各地应因地制宜、一地一策,统筹兼顾、科学提炼,努力让接地气、有特色、效率高的“消费纠纷调处超市”遍地开花,不断提升人们的消费体验,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。
中国消费者报
徐文智
关键字:消费者投诉,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》